| [ 2004-08-23 ]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为求真务实提供制度保证。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为在新形势下更加有效地培植和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指明了具有时代特征的切入点。
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求真务实精神属于人的主观世界范畴。然而,这种主观世界的东西并非生而有之或固定不变的,它始终要受到相关制度的影响甚至支配。比方说,如果党内民主制度不够健全,讲真话有时还要承担某种风险,那么党员干部就不愿意按照实际情况直抒己见,甚至还可能迫于“家长制”、“一言堂”的压力,违心地讲假话、报虚情。这种情况,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发生过。又比方说,如果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好公共权力由人民授予的问题,选人用人事实上仍由少数人说了算,那么相当一些干部就可能放弃为人民办实事、谋实利的责任,而热衷于搞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去取悦上级领导,以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经验和教训表明,解决求真务实方面的问题,制度是带根本性的。制度好,可以使求真务实者受到鼓励而愈加弘扬其优秀品格,使弄虚作假者受到惩戒而逐渐收敛其恶劣品行;制度不好,则可能使弄虚作假者屡屡得手、得志、得势,而使求真务实者难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说话办事,甚至会因挫折感而走向反面。由此看来,离开制度空谈求真务实,本身就违背了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
马克思有句名言:“人改造着环境,环境也改造着人。”而“改造着人”的社会环境,显然是包括制度环境在内的。制度环境对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作用,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导向作用。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最为有力的价值导向,它具有把人的主观世界特别是人生价值追求往哪个方向牵引的功能。二是规范作用。制度把人们的社会生活规范在它所许可的范围之内,使人的各种活动都必须依照它所设定的轨道运行。由于制度的规范是天长日久持之以恒的,因而必然要对人们的主观世界产生潜移默化的、也是刻骨铭心的影响。科学完备的制度,有利于塑造崇尚真、善、美的健康人格;而有缺陷的制度,则可能使人的心灵发生扭曲,包括朝着虚情假意的方向演化。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加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思想作风的教育,但那种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现象,那种夸夸其谈、不干实事的现象,那种热衷作秀、哗众取宠的现象,那种虚报浮夸、欺下瞒上的现象,在一些干部中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无不与制度环境密切相关。现实已经给了我们这样的警示:反对弄虚作假歪风,构建求真务实精神,关键要靠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制度环境。舍此,决心再大,也难以求得新的突破。
适应构建求真务实精神的客观要求,加强和推进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多方面加以努力。因为这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求真务实直接相关的一整套具体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而且还要从更高层面健全和完善一些根本性的制度。比如:要健全和完善确保人们自由表达意志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全社会首先在党内普遍形成鼓励讲真话、允许讲错话的民主氛围,使人们把对真理的探求由“勇气”变成“风气”。要健全和完善确保广大群众深入参与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真正把裁定干部优劣的主要“话语权”交由群众掌握,使各级干部始终对群众抱有一种敬畏心理,从而不得不按照群众的意愿,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要健全和完善能够充分体现人民公认原则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使群众意见在干部配置中真正起到基础性作用,以促使各级干部真正负起为人民实实在在谋福利的责任。加强任何方面的制度建设,都要把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作为基本指导方针来贯彻。人民群众作为实践的主体,他们最求真,他们最务实,他们在考量和督促求真务实上也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在制度安排上越是被凸显出来,我们的制度对构建求真务实精神就越能起到促进和保证作用,全党全国就越能形成说实话、道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大气候和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