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感谢赐稿!
网站首页医院概况医院动态专家介绍科室介绍医疗设备特色医疗专家门诊临床教学学术研究
护理园地医院文化院庆专栏小乐园报就医导诊疾病导航政策法规医患之间医疗咨询怀念旧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小乐园报 > 正文

区卫生厅明文规定二级以上医院便民措施
 

  08月15日 【字体: 【颜色: 绿


    2003年9月28日,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下发了15条便民措施,要求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10月20日起全面推行。

    新制定的15条便民措施是:

    1、 在门诊大厅设导诊台,配备导诊员,对危重无助患者实行全程导诊;

    2、 在医院门诊设医疗服务咨询岗,为患者排忧解难;

    3、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咨询服务电话,提供就诊咨询服务;

    4、 设置生命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应诊;

    5、 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70岁以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检查;

    6、 为患者提供服务指南,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

    7、 采取措施,减少患者候诊时间;

    8、 医疗机构通过各种形式为患者提供常用药品价格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9、 加强对输液患者巡视,注意观察病情,杜绝患者自己拔针;

    10、 急诊床旁服务随叫随到,限时出具检查报告;

    11、 护士帮助住院患者服药,做到重病人到口、轻病人到手、送开水到床头;

    12、 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应立即组织抢救,院内急会诊15分钟到位,急诊留观察病人需住院治疗的24小时内收住院,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一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负责业务技术把关;

    13、 必检项目事先须与患者讲明,费用较高的医疗设备检查须征求病人意见;

    14、 患者饭菜按时送到各楼层,危重患者送到床前;

    15、 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方便群众投诉,对署真实姓名、真实地址的举报限时处理和答复。

    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这15条便民措施,只是各医疗机构为患者服务的最低起点,各医疗机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更多的便民服务,卫生厅将把实施便民措施情况纳入行风建设考评范围,不定期检查。

    来源:《南宁晚报     责编:蓝振荣     作者:蓝振荣

告诉好友】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对该文我来说两句:
你的大名: 电子信箱:
相关文章

本站声明

  本站所有未标识有“转载”字样的文章均为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被授权转载者务必注明来源。

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院长致辞 | 院长信箱 | 书记致辞 | 书记信箱 | 主编信箱 | 网站导航 | 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 © 2003-2006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http://www.nn1yy.com 技术支持:广西健康网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89号 热线咨询:0771-2677885 急诊电话:0771-2833120
桂ICP备05007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