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九次全会和全国、全区、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经医院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下:
组 长:黄筱文(院长、党委副书记)
韦静源(党委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余荣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 伟(业务副院长)
吴曙粤(业务副院长)
卓永强(行政副院长)
成 员:王淑勤(党办主任)
刘勇刚(院办主任)
黄丹妮(纪检监察室主任)
徐丹红(人事科科长)
卢曼中(医务科科长)
蒙秋云(医务科副科长)
蒙恒福(医教科科长)
李新萍(护理部主任)
张燕燕(护理部副主任)
谢海平(总务科科长)
于宏文(财务科科长)
谢 敏(设备科科长)
责编:蓝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