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南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南宁市卫生局和自治区卫生厅安排,结合我院实际,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整体推进。现将第一个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1、4月25日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院长黄筱文、党委书记韦静源为组长,纪委书记余荣民等副职领导为副组长,职能科领导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荣民兼任。
2、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九次全会和全国、全区、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卫生厅、南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在4月10日和4月25日分别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和“反商业贿赂”预案》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3、4月29日召开全院中层干部和全体党员大会,深入进行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并将院发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预防职务犯罪和“反商业贿赂”预案》以红头文件下发到各科室部门,要求科主任以科室为单位,进一步全员动员学习,做到一个不漏。通过学习使广大医务人员正确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4、设立专用的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箱,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由纪检办负责开箱和接待,为投诉者提供方便,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
5、利用全院的政治学习日开展教育(5月16日星期二),要求各科室部门进一步组织学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预防职务犯罪和“反商业贿赂”预案》。
6、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到“三个结合”,即:
一是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提高医疗质量,做好以病人为中心各项医疗工作。
二是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教育内容,通过教育使全体医护人员明是非,知荣辱,提高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树立廉洁行医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是与树立典型,学习先进相经合;院党委决定,结合医师节和护士节庆祝活动。5月9日召开全院大会,表彰“十佳医生”和“十佳护士”,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弘扬白求恩精神,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观念。
7、5月8~15日组织专人到医院重点科室进行初步调查摸底,向知情人了解医药代表活动规律形式和特点。纪委书记还亲自与重点科室领导个别谈话,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又积极态度投入专项治理工作。
市一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16日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宁市卫生局和自治区卫生厅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继续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活动的动员教育,确保教育不留死角。现将5月15—25日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5月17日院党委、纪委召开重点科室和有关人员座谈会。党委副书记、院长黄筱文、纪委书记余荣民分别在会上作了指示,传达各级治理商业贿赂会议精神,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2、5月19日召开全院党员动员大会。黄筱文院长在会上传达了各级会议精神,动员和部署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院领导班子、党员中层干部更要以身作则,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从我做起。
3、5月23日召开全院民主党派、非党员中层干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荣民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大家一要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二要澄清认识上的误区,积极参加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三要把握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和政策;四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4、5月25—26日我院党委在南宁市委党校(新校址)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党、团、政工骨干理论培训班。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凯声亲临我院培训班现场,并在培训班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提出要把医院管理年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要求在宣传发动上不留死角,自查自纠上彻底完成。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陈迪锋同志亲自授课。通过培训,使医院的党务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市一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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