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方案》(草案)部署和我院《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南宁市卫生局设定的治理商业贿赂专用帐户公示如下:
(1)帐户:
名称:南宁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帐号:2102101039300136884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共和支行
(2)适用范围
凡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和物资采购以及基建工程、医疗等活动中,以各种名义接受现金回扣、红包以及小金库的资金都可上交。
(3)交款方式
可以在工行南宁市共和支行营业厅、全市工行分理处交款,使用“现金存款凭条”缴存。交款时要准确填写账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交款人一项,填写交款人所在单位,可以不留姓名。银行回单自行保管以备查用。
(4)交款时限
2006年9月30日以前。
中共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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