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医院领导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全院干部职工,加强民主监督,及时解决干部职工实际问题,特制定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参加接待日领导排序
黄筱文院长——韩伟书记——余荣民纪检书记——吴曙粤业务副院长——卓永强行政副院长(依次轮流值班)
二、接待日时间
每周三下午设为院领导接待日,工作时间半天(法定假日除外)。
三、接待地点
在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办公室。
四、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
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在接待日前一天完成。
1、安排好院领导接待日值班表。值班表由院办每季度排定一次。
2、及时联系,确保领导到位。院办提前一天通知到人。值班表一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须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委托院办调整。
3、准备好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
五、接待程序
1、全院职工均可利用这一时间,采取电话、书面或到领导办公室座谈的方式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医院领导听取、了解来访职工反映问题,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3、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负责人当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4、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与沟通。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六、交办、督办、反馈、建档
1、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办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
2、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纪检办负责跟踪督办。
3、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日的院领导汇报。
4、建档。院领导接待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保管、归档。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OO七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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