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近日,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07年4月25日、26日,举办了为期2天的《处方管理办法》培训班。全院各临床科室有处方权的医师、见习医师、护士长、药剂人员及辖区内的华侨投资区医院、江西镇中心卫生、明阳卫生院、亭子卫生院、吴圩卫生院、苏圩卫生院、沙井卫生院、延安卫生院的医务人员等共8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培训人员主要对:一是开处方的药品名称,是要经药品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二是每张处方仅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第三,每张处方在数量上不准超出五种药品;第四,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药品的处方集等新规定进行了重点强调和讲解,要求临床的医生要合理开药、保障医疗安全。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高了处方的规范性,用药的合理性,从而真正做到了让医生清清楚楚开方,病人明明白白看病的目的。
本次培训班由市一医院医务科科长李家萱主任任医师主持

本次班训班由市一医院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药师高桂娥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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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