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760号文。 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表明,使用抑肽酶注射剂可引起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寒战、发热、恶心、呕吐等。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局组织专家对该品种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国内外监测和研究资料表明,对于部分患者使用该药的风险大于利益。”“国家局决定暂停抑肽酶注射剂在我国的销售和使用。”
二、我院药剂科获悉以上信息后,立即对抑肽酶在我院临床应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重点是麻醉科),核实该药在我院有使用,但用量极少(每月约10瓶),且当时科室和仓库均已无库存量,药剂科要求药品供应组停止购进该药,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关科室及主管领导,以使该药在我院使用的安全性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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